7/27/1998更新
黃歡整理


雜種犬的悲哀


圓圓: 3/16/1998

前些日子,我朋友想養狗,我透過別人送一隻雜種幼犬給她,結果她婆家在最近開家庭會議決議要把狗狗丟掉,我朋友雖不願,卻無法敵過婆家眾多壓力。

我聽了之後,也是百般無奈,男朋友知道後安慰我說那是價值觀的不同,因為不是用大把鈔票買來的狗狗,丟了也不會心疼…所以一不喜歡就想不養了。

我只有安慰自己:「不是每個人都是愛狗者。」

Toro: 3/16/1998

我也有過這種經驗,自己從保健所抱養回來的狗,吃睡都一起。卻在牠兩歲多時,抵不過婆家的壓力,再度將狗狗送回保健所。婆家養的柴犬,活到十五歲。

所幸我現在已跟婆家斷絕關係。不然照我現在養狗的方式,少不了又會被壓力所煩。奉勸各位愛狗的未婚女子,結婚前眼睛睜大一點,不僅要選同樣愛狗的另一半,也要注意另ㄧ半的家屬的養狗態度。不然,除非妳一生都不要養狗,否則將來受創的一定是為人媳婦的妳。再不然,拼死拼活都千萬不要跟婆家同居。若同樣是愛狗族,比較不會發生問題。

Gimy,Natasha,你們要把眼睛睜得大大的!


流浪狗苦待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