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S整理 5/19/2002更新

帶狗狗回台灣

Patrick :11/11/98
以下是位愛狗朋友的信,請大家代為協助,謝謝!!

我是一位在美國的留學生,今年十二月就要畢業了。我有一隻秋田犬想要帶回台灣去。聽說有報關行在辦理這方面的事,不知到您有沒有這方面的資料。謝謝!
文妮Wennie

KiKi :
Hello Wennie:
I think you can complete the process yourslef. Don't bother with other private agancy that only want to make money. All you have to do is call the " Tapei Economic & Cultural Office in Chicago "(they handle everything ranging from passport to...). I don't know where you are in USA but you can call them first. The number is : (312) 616-0100

I think they should be able to tell you exactly what you need. Because they are the "Taiwanese Government Oversea " :)). Good luck with your dogs, and congraduation on your graduation this December.

LYS 簡譯: 不必找人代辦,直接找"在芝加哥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pei Economic & Cultural Office in Chicago",電話:(312) 616-0100 ,向他們詢問一切所需的資料。

LYS :
以下的中學大學獸醫院的link由網友KO在吉諾甘苦談提出,在此謝謝。

因著作權法,只能貼出部份摘要並註明出處,請需要的人自己去看。 興大獸醫院檢疫動物收費須知

LYS :
國立中興大學附設獸醫教學醫院檢疫動物收費須知:

1. 掛號費:50元。

2. 住院費:(以每日計)

  1. 15公斤含以下犬貓:300元。
  2. 15公斤以上犬貓:380元。

3∼5 (略)

6. …檢疫期滿可提領時,飼主須攜帶身分證件辦理寵物登記:

  1. 植入晶片:300元。
  2. 登記規費:已結紮犬隻,500元;未結紮犬隻,1000元。

7. 非法定傳染疾病之診療費用另計。

8. 每隻檢疫動物入院時須預付4000元,其餘費用於出院時繳清。

9. 動物檢疫結束時須持防檢局核發之驗放聯正本放行,若以傳真本放行者,須檢附畜主本人身分證明文件;若委託他人領取者,須檢附畜主委託書、具領人身分證明文件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利用傳真領取須付手續費100元。

10. …探視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下午2:30-3:30…

11. 檢疫期間為21天,但如遇例假日則順延至上班時間放行。

12∼13 (略)

中興大學附設獸醫院電話:04-22870180或04-22840405,轉分機105

放行事宜請洽防檢局電話:03-3931881,傳真:03-3931882

LYS :
「動植物防疫局」的犬貓輸出入檢疫規定(摘要)

(一)
凡犬貓欲輸入台灣地區,其畜主或其代理人,應於犬貓起運前二星期,向輸入地港口或機場本局所屬分局或機場辦事處申請核准,並經安排隔離檢疫廄位後,始得輸入。自狂犬病疫區輸入犬貓以三隻為限 。

(二)
提出申請時,應檢附下列文件:
  1. 犬貓健康證明書…(略)
  2. 犬貓全身彩色照片4×6吋四張 。
  3. 申請人護照或身份證影本。
  4. 申請人自寫申請書乙份。

(三)
自狂犬疫區輸入者:
1.由中正國際機場進口,向本局新竹分局機場檢疫站申請,其地址:桃園縣大園鄉(337)中正國際機場航勤北路二十五號。(TEL:03-3982431;FAX:03-3982313)。
2.由高雄國際機場進口,向本局高雄分局機場檢疫站申請,其地址:高雄市小港區(812)中山四路二號航空貨運站二樓。(TEL:07-8059590;FAX:07-8038427)。

(五)
狂犬病預防注射有效期間為疫苗注射後三十天(不活化疫苗一百三十天以內,活化疫苗一年以內),在疫苗有效期間,始得輸入。
(六)
犬貓輸入時應檢附輸出國政府動物檢疫機構簽發之動物檢疫證明書正本及本局核發之輸入同意文件正本
(七)
未檢附輸出國政府動物檢疫證明書正本者,應予退運或撲滅銷燬。
…(略)

非 狂 犬 病 疫 區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局」的公告,非狂犬病疫區國家有:日本、英國、瑞典、冰島、澳洲及紐西蘭(當然還有我國)。

LYS :
寵物進出口相關事宜

動物進口:
動物進口必須經由動植物檢疫單位做七∼九星期的隔離檢疫。地點在台中動植物檢疫所。…(略)

其所需文件如下:
※彩色照片4張。
※申請書一份(註明在台停留多久,職業等)。
※居留証或中華民國戶籍証明。
※動物的健康証明書及注射証明書(該文件必須經由原地之農政單位許可方能生效。

取得輸入許可証後始得進口,如未經申請而先進口,在五天之內如無法通關放行時,該寵物將被農政單位銷毀。

.....(略)

寵物:私人所飼養的寵物在下列情況下亦可隨搬家而進入台灣。

  1. 寵物的飼養者必須持有在台之籍貫或居留證。

  2. 寵物進口到台灣必須經政府動植物檢疫單,檢疫合格後方可放行,該檢驗時間約為七至九星期,如在國外有經合格的獸醫單位居留觀察兩個月以上者,在台灣的檢疫時間為七星期,如無經過檢疫即進口者為九個月。

  3. 寵物在未進口到台灣以前必須向台灣的動植物檢疫所提出申請,獲得準許後方可進口。

  4. 進口所需文件:
       
    1. 彩色照片四張。  
    2. 寵物擁有人的戶籍證明或居留證。
    3. 寵物擁有人的申請書。

參考網站:寵物進出口相關事宜

張雅婷 : 5/03/2002
本人要搬遷回台,不知3隻小狗要如何入境台灣,是否有代辦公司?

Dr. Charles Chen : 5/03/2002

找Crown Van Line海灣包裝公司代辦。


實務篇